福州港务集团获评“第十一届省级文明单位”

近日,省委、省政府发布《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2011年度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福州港务集团及所属福州外轮理货有限公司被授予“第十一届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集团连续第四届获此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