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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阴港区4号、5号泊位工程项目获发改委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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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底,国家发改委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福州港江阴港区4号和5号泊位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交运[2007]3154号),正式核准了江阴港区4号、5号泊位工程项目。这标志着集团江阴港区三期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全面完成,工程进入正式建设阶段,是4号、5号泊位建设过程重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福州港江阴港区4号、5号泊位工程是福建省、福州市预备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1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可兼靠第六代集装箱船),设计年通过能力为70万标箱,码头岸线长度为667m,陆域纵深1500米,陆域形成面积达100万平方米,水工建筑采用重力式大沉箱结构形式,项目总投资为134100万元。
该项目的建设对完善福州港集装箱运输系统,加快福建省和福州市经济发展,拓展国际经济联系和闽台经贸合作,促进对台“三通”,全面繁荣和协调发展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建设,确保福州港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年伊始,4号、5号泊位工程重点分部分项工程沉箱预制顺利完成,为码头主体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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