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责任提升效率 领导干部问责制出台实施

为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8月上旬集团党委制定出台了《福州港务集团关于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的暂行规定》。对问责制的对象、范围、程序以及处理办法都做了明确规定,进一步健全了“明确责任—实施问责—责任追究”的制度体系。 该《规定》明确指出问责制的对象为集团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集团机关部室负责人。除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外,领导干部因不作为行为而影响工作效率造成企业损失以及其亲属、部属、身边工作人员出现违法违纪的情况也一同纳入了问责范围。职工群众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多种渠道向集团纪委、组织人事部门反映,由集团纪委(监察部门)登记后按规定程序具体操作实施。 问责制的出台,对于集团各项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的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履行职责的规范性、高效性,促进企业效能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为企业民主建设畅通渠道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