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港码头2#、3#泊位后方预留堆场回填砂工程合同正式签订 |
|
|
根据福州新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建港筹建处第二十次会议精神及各股东方意见,筹建处决定实施福州港江阴港区2#、3#泊位工程预留堆场陆域形成回填砂工程,于2008年3月6日与福建省港口工程公司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根据2007年10月和12月建港筹建处两次委托福州陆海工程咨询公司对2#、3#泊位工程预留堆场区域进行详细测量和计算回填砂量,本工程实际回填面积约为30万平方米,回填至+8.3米(江阴理基)图纸净回填砂量应为110.88万方,沉降量11.1万方(按10%考虑),总回填量121.98万方。其中由福建省港口工程公司承包回填砂量为114.2164万方,一航三公司卸载砂7.7525万方。
另一方面,筹建处于2008年1月10日与福建省港口工程公司签订了物流园区围墙工程施工合同。本合同工程内容是拟建港区后方物流园区的边界围墙,总长度约1728米。本工程施工总工期为105个日历天,目前施工单位已完成测量放样等前期准备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