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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团组织做好年度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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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和“五同时”的原则,集团安委会于2004年12月6日对基层单位的年度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及创安活动进行考核工作。
本次考核工作,由集团安委会领导带队,集团安办牵头组织集团工会、经营部、建技部、人教部、办公室等部门人员组成考核组。考核过程中,考核组依据《福州港务集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考核暂行办法》有关要求,重点检查各单位的安全制度建设和生产作业现场,并进行综合考核评分。此后,考核组向受检单位反馈了考核检查意见,肯定了各单位的安全工作,同时明确指出了需落实整改的问题。考核组还向各单位征求了各自对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意见,以进一步提高集团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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