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组织学习《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12月2日,集团在安全月度例会上组织了与会人员学习《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该《条例》已经2004年9月13日国务院第64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加以规范,扩大了内保工作管理范围,明确了各方的内保工作职责。会议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以“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方针,大力加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队伍建设,全面建立“单位负责、政府监管”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