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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集团年初制定的《2008年福州港务集团各类教育培训计划》,以及企业整体改制后股份公司运作应该规避的法律风险等实际需要,2008年7月11日上午,集团法律事务部与人事教育部于集团六楼多功能厅联合举办了一期关于《公司法》的学习培训班,集团本部及所属各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分管改制的领导;财务部门、人事部门、法律部门、办公室的负责人及相关主办人员近50人参加,集团副总经理吴厚生作了开班讲话。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办事处主任廖康威律师就企业改制上市中的法律问题、《公司法》两个主题共14个方面做了详细解读,其中包括了股东的确定与选择、企业设立变革过程中的合法性、关于业绩连续计算、资产财务、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税收、董事高管的任职资格、《公司法》修改的背景和修改的内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