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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务集团和中国外理总公司签定理货改制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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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在友好的气氛中,刘启闽总经理代表福州港务集团,卢圣煊总经理代表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相互签定了《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福州分公司改制协议》和《产权划转协议》。两份协议的签定标志着福州外理公司的改制工作取得初步成功,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进入新的阶段。
根据财政部和交通部的有关文件精神,两公司经广泛深入的讨论协商,决定对目前的福州理货分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一是将原来分公司上交总公司的管理费改为持有新公司股比。总公司在新公司的出资从分公司今年上半年的所有者权益中以无偿划拨的形式实现,所有者权益的其它部分作为分公司职工身份置换的经济补偿金。二是在产权划转协议的基础上,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了新公司设立的形式、组建方式、股权结构、经营管理以及双方的责任和权利等几个主要方面。集团将部分股权定向转让给职工。三是设立福州外轮理货有限公司,明确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即由集团、总公司、职工持股会三部分组成。四是确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成,议事规则,经营管理机构产生以及运作等。五是明确了双方在改制过程中以及改制后企业运作的职责。
福州外理公司的改制工作得到了省交通运输控股公司的高度重视,控股公司严正副总经理亲临签字会场祝贺,并对今后理货的发展提出新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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