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东方海运获得安全诚信公司年度签注

近日,交通部海事局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公布2017年安全诚信公司、船舶、船长评选结果的公告》,福建东方海运获得安全诚信公司年度签注,保持安全诚信公司资格。目前福州地区仅省海运集团与福建东方海运两家单位获此称号。

部海事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及防污染管理规定》《航运公司安全诚信管理办法》等法规,每年对申报的航运公司外审不符合项目数、船舶安全检查滞留率、重大安全及污染责任事故等情况,以及是否有违反海事法律法规等行为进行跟踪,对符合法规要求的给予年度评价,保持其安全诚信证书的有效性,否则撤销安全诚信公司资格。东方海运自2012年首次获得安全诚信公司资格后,每年都通过其年度有效性评价,保持安全诚信公司资格。下一步,东方海运将继续加强船舶安全管理,为船舶提供岸基支持,履行监督职能,开展下船检查与应急演练,检验应急机制,推进体系运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升船舶管理效能与服务水平,持续保持安全诚信公司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