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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港江阴港区4#、5#泊位工程工可通过交通部行业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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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交通部综合规划司委托,交通部规划研究院于2007年3月12日至13日在福州市组织召开了《福州港江阴港区4#-5#泊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核会议,本次会议由福州港务集团承办,参加会议的有福建省发改委、省交通厅、省港航局、省交通规划办、福建海事局、福州市港务局、福州海事局、福清市政府、福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和《报告》编制单位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等单位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及特邀专家30余人。
会议听取了编制单位对《报告》主要内容的介绍,踏勘了在建工程现场,本着科学、求实的态度对《报告》进行了审议。会议认为《报告》内容和深度基本符合交通部有关要求,认为为缓解福州港集装箱码头能力不足、泊位等级偏低的矛盾,适应集装箱船舶大型化的发展要求,加快江阴港区4#、5#泊位工程建设是必要的,也符合福建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和福州港总体规划。根据福州港现有及在建集装箱码头情况,为适应港口发展和船舶大型化需要,提高港口的综合竞争力,同意本项目建设规模为:5万吨级集装箱泊位2个(水工结构兼靠10万吨级集装箱船),设计通过能力70万TEU;会议认为《报告》对投资估算的编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达到了交通部对工可阶段的深度要求,国民经济效益、财务效益均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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