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党委召开《物权法》专题讲座

6月8日,集团党委在六楼会议室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邀请福州大学法学院黄辉副教授进行《物权法》专题讲座。集团领导、集团管理干部以及基层单位相关人员共79人参加了学习会。 《物权法》是一部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是在市场经济中与企业以及广大干部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已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讲座中,黄教授围绕物权的概念、定义,《物权法》的意义、影响以及与企业个人密切相关的用益物权、抵押权、质押权等八个方面的内容,结合大量实例,深入浅出地予以讲解。对参会人员理解并掌握《物权法》的精髓,正确实施《物权法》有积极的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