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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福清万业委外项目暂行管理办法》及我司相关管理规定,福清万业港口有限公司(以下统称 “甲方”)决定对元洪作业区数字孪生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综合比价。现将本次比价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与比价范围1.1 项目概况 元洪作业区港区数字孪生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立足福州港松下港区元洪作业区(中印尼“两国双园”核心港区),融合三维建模、物联网、大数据技术,1:1复刻港区全要素动态模型,整合生产、设备、安防等数据,实现可视化管控、智能调度与应急协同,提升作业效率与安全管控水平,助力港区智慧化升级。 1.2 比价范围 o 技术底座:搭建数字孪生技术底座,为平台提供基础技术支撑。 o 数字孪生场景建设:完成1#-4#泊位三维建模,实现钢材、散粮、砂石、集装箱4大业务场景数字映射。 o 数据融合:整合福港集团、大东海物流、设备PLC等多源数据,构建运营管理体系并提供生产经营报表。 o 硬件:平台建设所需服务器、投屏电脑等硬件资源,保障平台稳定运行。 2. 报价人资格要求2.1报价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比价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企业(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1)一个报价人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则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2.2 业绩条件,报价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报价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的,报价人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报价人应具有并提供近3年来(2023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截标时间止)有关数字孪生的业绩至少一项及相应证明材料;比价时仅以报价人已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的业绩数量作为统计依据; (提供的证明材料为:①合同复印件(能显示项目名称、功能清单等); 2.3信誉条件,报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的证明材料为:查询截图。)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的证明材料为:查询截图。) 2.5其他条件(提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自拟。)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价;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2)报价人需据实提供盖章承诺书,包含以下内容:①近5年内的系统平台未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②无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③与福建省港口集团及权属企业未发生法律纠纷。 备注:报价人不满足以上条件的,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报价人提交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 比价文件的获取凡受邀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6年 4月 17 日至 2026年 4月 24 日,每日上午 9时至 12 时,下午 1时至4 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清万业港口有限公司办公楼技术工程部 领取比价文件。 4. 报价文件的递交4.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4月 27 日 10时 00 分,地点为福清万业港口有限公司办公楼技术工程部。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甲方不予受理。 5. 公开比价时间、地点 2026 年 4月 27 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福清万业港口有限公司会议室进行比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价公告福清万业港口有限公司公告栏(办公楼1楼公告栏)发布。 7. 联系方式甲方:福清万业港口有限公司 地 址:福清市港西路380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7605036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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