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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经港口集团党委批准,港口集团党委资产运营管理领域专项巡察二组自2026年4月20日起对福州港务集团党委开展为期20天左右的专项巡察。巡察的主要对象是:福州港务集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巡察组将按照港口集团党委部署要求,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福州港务集团党委职能责任,聚焦资产管理主体责任落实,资产配置、使用、收益、处置全流程管理等情况,重点对资产盘活及备品备件管理等方面开展专项巡察监督。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18039019173(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30-18:30),电子邮箱:dwxcbgs@fjpg.cn,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5月11日。同时,在港口集团物流信息大厦15楼福州港务盥洗室区域和银河花园大饭店一楼大堂尽头右拐处(见路引牌)等2处设有意见箱(均放置于监控盲区);在银河花园大饭店6楼612室设信访接待室。根据专项巡察工作要求和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福州港务集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权属企业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在资产运营管理方面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专项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福州港务集团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资产运营管理领域专项巡察二组 202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