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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现已委托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公众参与形式等信息公告如下,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的建设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福建罗源牛坑湾港口及加工物流区填海工程 项目地点:福建罗源牛坑湾,位于罗源县碧里乡海域 工程概况:本工程填海成陆总面积约763.3公顷,其中电厂已形成陆域面积约23.4公顷,本期形成陆域面积约739.9公顷,陆域形成交地标高+8.3m(当地理论最低潮面)。新建外护岸总长度约4032.2m,内护岸总长度约7741.5m,青屿水道护岸总长度约645.5m。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罗源湾鲁能海港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0591-26972975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恳请见此公示并关心该项目建设的广大群众和相关人士,提出您宝贵的想法和建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中“建设项日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设置本项目公众意见表,其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参与的主要内容 本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规模、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看法,污染物排放对当地环境的影响程度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2.意见提交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提出意见,也可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 3.首次公示意见征求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均可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到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公众意见表提交途径 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节能大厦D座507室 电子邮箱:271303499@qq.com
福建罗源湾鲁能海港有限公司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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