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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可门作业区4#-7#泊位铁路装车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铁鉴函【2022】46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可门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由项目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福建可门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海航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可门港; 2.2建设规模: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可门作业区4#-7#泊位铁路装车线工程包含T8转运站及其北侧港口区域的输送系统相关设施设计(包括工艺设备、土建、道堆及水电配套),具体包括装卸工艺、辅助建筑、道路堆场、供电、控制、通信、给排水、消防、暖通、环保工程。 2.3计划工期: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期要求: 总工期12个月,总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起算(其中施工图设计周期为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T8转运站、9#变电站的建筑主体及电气配套交工时间节点为2024年10月30日)。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2.4.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可门作业区4#-7#泊位铁路装车线工程包含T8转运站、T5-3转运站、9#变电所及其3条新建带式输送机(BC7、BC8、BC8A)、2条改建带式输送机(BC6、BC23)及BH1带式输送机拆除(含钢结构廊道拆除)区域范围内的输送系统相关设施设计(包括工艺设备、土建、道堆及水电配套),具体包括装卸工艺、辅助建筑、道路堆场、供电、控制、通信、给排水、消防、暖通、环保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2.4.2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可门作业区4#-7#泊位铁路装车线工程包含T8转运站、T5-3转运站、9#变电所及其3条新建带式输送机(BC7、BC8、BC8A)、2条改建带式输送机(BC6、BC23)及BH1带式输送机拆除(含钢结构廊道拆除)区域范围内的输送系统相关设施设计(包括工艺设备、土建、道堆及水电配套),具体包括装卸工艺、辅助建筑、道路堆场、供电、控制、通信、给排水、消防、暖通、环保工程。根据施工图、设计变更图及合同文件,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及安装;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等; 2.4.3其他:投标人应做好与新建福州可门港铁路支线散货移动式装车机及进出港通道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配合工作。 2.5质量要求: 2.5.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质量合格;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以及招标人要求,能顺利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取得审查报告; 2.5.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以及其他相关国家、地方、水运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质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所有成员单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下述资质: 3.2.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 3.2.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家数应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且应由联合体中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项目总负责人应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4人员要求 3.4.1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港口与航道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以职业资格证或职称证为准),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在岗职工。 注: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指港航工程、航道工程、航道整治工程、港口建筑工程、水道及港口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航务工程、水工工程、水运工程、海洋工程、港工工程、港口工程、海岸工程、近岸工程等专业,下同。 3.4.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可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在岗职工。 3.4.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的正式在岗职工。 3.4.4 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的正式在岗职工。 3.5投标人业绩要求:/。 3.6在由福建省发改委、省重点办最近发布的福建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业绩信誉评价登记情况通报中被评为C、D 级的企业,在有效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28日至 2023年12月3日,每天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福建省海航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曙光支路16号恒丰大厦180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逾期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将不予受理,未报名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资料费可转代理公司保证金账户,并备注“招标编号FJHH2023044-公司简称”,将汇款回单、公司营业执照、报名表发送到项目负责人邮箱fjhhglgs@163.com。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3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银行保函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到福建省海航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曙光支路16号恒丰大厦1801)。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fjpg.cn/)、福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https://www.fzport.com/)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可门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连江县下宫镇滨海路205号,邮编:350601 联系人:郭工 ,电 话:0591-2643307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海航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曙光支路16号恒丰大厦1801,邮编:350009 电子邮箱:fjhhglgs@163.com,电话:13705910291 联系人:林工 购买招标文件账户: 户 名:福建省海航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福州红星支行 账 号:415678558741 备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可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将报名费(招标文件费用)通过电汇或转帐形式汇入招标公告中写明的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的银行回单、营业执照及填写完整清晰的下述“投标报名信息表”盖公章后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fjhhglgs@163.com。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即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投标人。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人通讯地址、收件人(比选文件、发票、中选通知书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文件均按此地址邮寄) |
| 联 系 人 |
| 手 机 |
| 固定电话/传真 |
| E-mail (电子邮箱) (务必填写准确) |
| 开具发票信息(请务必正确,成交后以此为准开发票) | 1、公司名称: 2、税号: 3、地址: 4、电话: 5、开户行: 6、账号: 7、开票类型:(注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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