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资格标准: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当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供应商的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供应商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额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 B、依法缴纳税额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或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6)供应商在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等情况 (7)供应商承诺在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