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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港罗源湾陆岛码头有限公司配电房高压柜改造项目投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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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罗源湾陆岛码头配电房高压柜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州港罗源湾陆岛码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迹头村陆岛码头 ;
2.2. 工程建设规模: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配电房高压柜设备(含高压进线柜、高压提升柜、高压计量柜、高压出线柜等)更换、配电、施工方案设计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37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不得超过 60个日历天;其中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现有配电房断电施工到电力局送电的工期不得超过18个小时;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要求;
3.5.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6. 要求投标人取得福建省电监办颁发的《电力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专业四级(或以上)资质;凡取得福建省电监办以外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颁发的许可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已在福建省电监办备案的备案证明;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6日至2020年8月1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州市罗源县罗源湾开发区江滨北路58号处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江女士,电话:0591-26806517。超过规定时间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注:本项目评标时以含增值税价格作为评标标准。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且须在汇款凭据用途栏上注明“FGTYJ-2020-1”。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港罗源湾陆岛码头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迹头村陆岛码头,邮编: 350600
电话: 13960704802,传真:0591-26806511
联系人: 曾先生
8.监督
监督机构名称:福州港罗源湾陆岛码头有限公司监察室
联系电话:0591-26806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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