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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 1、问:在《第一卷 商务文件》中未明确指明应汇入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请明确。 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同购买招标文件账户,具体如下: 户 名:福建省海航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福州红星支行 账 号:415678558741 2、问: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应有律师事务所或公证机构出具证明方为有效)。”中,律师事务所反馈,近三年应为(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请明确。 答: 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福建可门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海航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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