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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委托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的建设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罗源湾鲁能海港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融 联系电话:13905003997 二、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591-83571272 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节能大厦D座507 电子邮箱:271303499@qq.com 三、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评报告:https://pan.baidu.com/s/1RpMl2-94XIiaIpn59kybhg(提取码:yrad) 公众意见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设置项目公众意见表,其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参与的主要内容 本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规模、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看法,污染物排放对当地环境的影响程度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2.意见提交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提出意见,也可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 3.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时间 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28日 福建罗源湾鲁能海港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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