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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民航业的发展,已有的机场收费政策的不足日益显现,主要表现在:机场收费管理权限集中、收费形成机制不尽合理、机场管理机构和航空公司之间利益关系未完全理顺、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发挥不够等方面。为改善这一状况,民航局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日前下发了《关于印发通用航空民用机场收费标准的通知》(民航发〔2010〕85号),并将于2010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通用航空机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做到价格透明、合理,同时取消不必要的收费环节。二是降低通用航空机场收费水平,减轻通用航空企业的负担,《通知》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起降费降低40%以上,停场费降低50%以上。三是制定通用航空机场收费减免政策,减免的范围有所扩大,支持力度有所增加。四是明确通用航空机场收费管理程序以及民航行业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我们认为,这一政策的出台有利于民用机场收费逐步合理化,对于民航业的发展亦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