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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近日表示,国家将建立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当经营普遍服务的邮政企业收入弥补不了成本时,新《邮政法》规定政府要对其进行补贴。这是相关部门首次对邮政企业普遍服务采取的保护措施进行明确。据悉,邮政企业的普遍服务属于公共服务范围,农村网点占到2/3,人员占40%,但是在农村邮政收入只有18%,收入不能弥补成本。在这种情况下,“保障和规范邮政普遍服务”成为新《邮政法》的核心内容。所以在新《邮政法》中,首先明确了“邮政普遍服务”的承担主体和业务范围,规定了国家保障支持邮政普遍服务的多项措施。以各国情况来看,对普遍服务提供政府支持也属于国际惯例,目前已有西班牙等多个国家对其邮政企业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以保证这些邮政企业的业务能够正常运转。另外,新《邮政法》的立法过程中,“邮政专营条款”受到各方的关注和讨论。马军胜认为,专营的事情,世界各国都是惯例。因为专营就是要保证普遍服务,保证国家信息安全。但是世界各国发展的趋势都是要逐步开放、稳步推进。“目前,《国务院关于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的规定》已经列入国务院2009年立法计划,国家邮政局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起草,基本思路是既要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维护邮政通信和信息安全,又要考虑邮政业改革发展的趋势和当前市场竞争的现实,统筹兼顾,稳妥处理。”马军胜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