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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运和空运企业经营负担减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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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经济的回暖让海运业和空运业大大松了口气,正逐步走出亏损的泥潭。这与海运和空运企业的经营负担在今年也得以减轻也有不小的关系。5月4日和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分别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关于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0]8号),这份文件由上述两部委联合制定,成文于4月23日,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文件所称的国际运输劳务,是指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以及在境外发生载运旅客或者货物的行为。而提供国际运输劳务的企业,主要是拥有国际客货运输业务的航空公司和海运企业,如中国国航、东航、南方航空、海南航空、中远等。5月5日晚间,中国国航发布公告称,以公司2009年度实际发生的国际和地区航线运输收入(不含燃油附加费收入)为基础,按照综合税率约3.21%(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估算,此项政策将使公司2009年度营业税金及附加支出减少约5.49亿元。中远航运也发布公告表示,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如参照公司2009年度船舶运输收入进行计算,可减少公司营业税支出约4200万元。业内人士分析,两部委出台上述文件,主要用意是以免征营业税的方式支持国内航企发展国际客货运输,进而降低旅客出入境和货物进出口的成本,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航企被减免的税收一部分将转化为企业的利润,另一部分则为其降低客货运价格提供了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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