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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进一步明确了有关部门和地方的主要工作任务。在十一大类四十余项工作任务中,“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位列第一,其中对于铁路体制改革的强调受到广泛关注。“新36条”明确提出,要引入市场竞争,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铁路干线、铁路支线、铁路轮渡以及站场设施的建设,允许民间资本参股建设煤运通道、客运专线、城际轨道交通等项目。有相关人士表示,“这意味着铁路等基础设施对于民间资本正在分阶段地逐步开放。”不过,在安邦研究人员看来,民间资本似乎还不应高兴得太早,因为对中国的民营资本来说,铁路投资属于高风险领域!在垄断体制下,市场化程度普遍较低;并且市场准入门槛、业务领域的许可以及产品和服务的定价权,基本都属于民营资本自身所不能控制的范畴,而铁路最大的问题恰恰就是垄断!此外,目前多数铁路运营属于分段铁路局,除了京沪等干线铁路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外,大多处于亏损或微利状态,长期的投资回报很不确定。这些都可能成为阻碍民间资本积极性的不利因素。因此,不搞体制改革的话,安邦研究人员并不看好民间资本在铁路建设上的投资前景,其投资很可能会打水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