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出台促进内河水运发展的具体措施

  此前,国务院通过了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并提出内河水运2020年发展目标。31日,交通运输部出台细化的落实措施。这些措施包括:一是加快长江干线航道系统治理。重点实施中游荆江河段(宜昌至城陵矶段)航道治理、下游12.5米深水航道上延至南京两大工程。二是加快其他高等级航道建设。力争“十二五”末,西江航运干线、京杭运河和珠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全面或基本达到规划标准,长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60%达到规划标准。三是加快内河主要港口和部分重要港区建设。加快老旧码头的加固改造和港区功能调整。实现高等级公路或高速公路与内河主要集装箱港区的联接。推进主要港口向货物中转基地、大宗货物交易中心发展,逐步建成综合货运枢纽。四是加快推进内河运输船舶船型标准化。力争“十二五”末基本实现内河客船、危险品船等重点船型的标准化、系列化,其他船舶的船型标准化率达到50%以上;内河船舶平均吨位达到800载重吨,其中长江干线达到1600载重吨。五是着力提升航道及设施的养护与管理水平。制定实施《全国航道管理与养护发展纲要(20112020年)》。开展内河航道定级或重新评定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设施、设备建设和更新改造,健全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强化内河航道行政执法。六是着力优化内河水运结构。大力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继续推进内河航运的公司化经营;完善江海直达、干支直达、江海转运运输服务网络;大力发展多式联运,积极推进集装箱、大宗货物的水铁联运;鼓励港航企业延伸产业链。七是着力提高内河水运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八是着力构建绿色内河水运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