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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造船业须谨慎对待造船协定重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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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启动的国际造船协定谈判在几经中止后,重新被提上了日程。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造船工作组日前在巴黎召开会议,会议原则同意重启搁置了5年的造船协定谈判。该协定全称为“关于商船造修业正常竞争条件的协定”,谈判内容包括差别待遇、价格规范、不可控诉补贴、协定适用范围等。据悉,OECD造船工作组原则性意向达成后,还需要获得各个国家和地区政府的认可,并由OECD理事会做出最终决定。为了尽快启动谈判,造船工作组已经决定将原定于今年12月初召开的下一次会议提前到9月上旬。如果进展顺利,于2005年9月中断的造船协定谈判工作将于今年年底前重新启动。对此,造船工作组主席给予了肯定的评价,认为这使造船工作组向建立旨在维护全球造船业正常竞争秩序的多边造船协定迈出了重要的一步。该协定一旦实施将很大程度地利好全球各造船国。中国船舶工业经济中心分析师梁志勇认为,中国造船业在造船三大指标上已排全球第二位,综合国际竞争力方面排名第三。随着我国造船业的异军突起,越来越多地影响到全球造船业的发展,也因此使得众多造船国将中国视为竞争目标。今年第一季度,我国造船业表现出向好趋势,但是受到韩国低价营销手段的排挤,大量新船订单被抢。如果谈判重启并最终出台国际造船竞争规则,或许中国造船业的发展将呈现出更为强劲的态势。但在我们看来,造船协定的重启对我国造船业并不一定是好事。我国尽管是造船大国,但离造船强国依然很远。造船业是资金、技术和劳动三要素高度密集的产业,我国最大的优势是劳动力成本低,资金也较为雄厚,但目前无论是技术能力、管理水平还是船舶配套能力发展都和日、韩、欧洲的差距很大。一旦造船协定规范价格、限制补贴,对正在由造船大国走向造船强国的中国来说,或许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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