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有迹象正在表明,中央政府即将对物流行业进行一次力度不小的整顿。《21世纪经济报道》称:5月底,一场大型物流论坛即将在钓鱼台国宾馆举行。据了解,该会议主题是破解物流顽症,目前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工信部、铁道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有关领导,以及来自物流、仓储、货运、交通运输四大协会会长,都在邀请之列。而该会议的举办与目前央视经济频道对物流成本进行深入报道直接有关。并有相关人士证实,央视在进行该报道时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了沟通,预计政府部门在近期将出台物流振兴规划细则,并举办大型论坛进行深入解读。
这一消息已直接说明了央视的专题报道得到了中央部委的支持。这也是为何央视的报道力度会如此之大,并且曝光的内容频频触及行业潜规则甚至地方政府利益的原因所在。至5月19日,央视进行了连续11天的专题报道,揭露的问题主要包括:货车难进城、公路收费太高、交警路政乱罚款、罚款经费使用途径违规、各地政府重复征税等。此外,从其播放的素材来看,央视为此专题报道也准备了很长的时间。显然,央视的这次集中报道是政府将对物流行业进行一次力度不小的整顿的序曲。
物流行业尤其是在公路运输领域,“散、小、杂、乱”是最突出的特点。对其进行系统整顿是非常有必要也是必须的。不过,对物流行业整顿也不能忽视现实。
将于7月1日起施行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就是一个明显的忽视现实的例子。该条例显著加大对违规超限运输行为的处罚力度,包括对1年内违规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对1年内违规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吊销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同时规定,在治超过程中,若采取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将由公路管理机构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车辆,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而现实的情况却是,超限车在物流行业已广泛存在,难以在短时间内得以完全改变。以汽车物流为例,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GB1589《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规定,半挂车长度为16.5米,宽度为2.5米,高度为4米。而目前在用的车辆绝大多数长度在22-25米之间,宽度2.75米以内,高度4.3米以内。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汽车物流分会的副秘书长马增荣称,“目前我国从车厂至4S店的汽车物流车辆,几乎全部超限,或将处于全线被罚状态。现在面临行业里20米以内的车没有,很可能到7月1号那天,全行业面临公路上没有车辆运输车可用,整个的汽车市场和汽车产业可能会因此瘫痪,停顿。”
在物流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背景下,公路运输领域长期存在的“以罚代管”现象,则变相鼓励了超限超载行为,并导致了守法经营难以生存。如今却忽视这样的现实,突然间上一剂猛药,很容易给相关物流领域造成巨大的打击,最终还会影响到经济的正常运行。北京曾在2004年对进京的几条高速公路采取高额罚款,强制卸货的方式治理超载,结果是,运输者由于亏损,或者中止往北京的运输业务,或者大幅提高运价,不到半个月,北京的煤炭库存告急,各种农副产品大幅涨价,治超被迫停止。
虽然条例也为超限车辆继续运营也开了一个口子——企业可以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批准超限运输,但“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虽然这一规定不至于让汽车物流业彻底崩溃,但其正常运转还是会受到巨大的打击。毕竟不是所有的超限车都能获得批准,而且即使获得批准,超限车运营也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同时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是,既然愿意为超限车开上一个口子,那就是变相承认了一部分超限车不会带来什么危害,为什么不干脆给予其合法身份,反而为“权力寻租”、继续“以罚代管”留下空间呢?就算在发达国家,长度在20-25米的车辆也非常多见。
目前,国内的物流费用占GDP的比例为18%,是发达国家的一倍左右。通胀的背景下,过高的物流成本瞬时成为了众矢之的。但媒体的深入调查已经证实,物流业是充分竞争的行业,不仅不存在暴利,而且各环节均是微利,几乎没有再次压缩的空间。这就意味着要想降低国内物流成本就要对国内的物流体系进行深层次的改革。如理顺物流管理体制、优化运输组织方式、降低公路收费、控制油价、加强行业监管等等。在这些环节中,加强行业监管是政府最容易做到的,政府从此出发整顿物流行业也无可厚非,但政府的整顿行动不能超越眼前的现实,至少在让企业为地方政府此前的错误行为“买单”时,也要给予它们一定的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