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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声大、雨点小”,这是自2009年物流业以唯一服务业的身份入选国家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后的真实写照。目前,物流业已进入3年规划期的最后一年,至今尚未出台细则难免会让人担心规划会落空。幸好,这只是虚惊一场。日前,来自《上海证券报》的报道称,《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细化政策——《关于促进物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意见》已经上报国务院。
该《意见》提出:将物流业纳入增值税范围;要尽快修订收费公路的收费条例,逐步降低偏高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要加大物流业的投入,各地政府应加大投资力度,对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给予扶持,积极引导银行业对物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各种质押和贷款担保的方式,完善投融资机制,为物流企业发生债权和其他的投融资途径创造便利条件,进一步拓宽物流业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同时,为了让更多物流企业享受到高新技术企业政策优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规定也将根据物流业的发展情况做一些修订。此外,鼓励物流企业跨区域网络化经营,支持物流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现有的物流设施资源等提法也出现在《意见》中。
在我们看来,这些细化的政策都切中了关键,对于减轻物流企业负担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首先是将物流业纳入增值税范围。对于物流企业而言,影响最为直接的就是税收,因而也最受关注。目前,物流企业缴纳的税种主要是营业税,而现行营业税的税目将物流业务划分为运输与服务两大类:运输类(装卸、搬运等)的营业税税率为3%,服务类(仓储、配送、代理等)的营业税税率却为5%。税负的不均衡现象给物流企业造成了不小的难题。而更重要的是,重复征税问题较严重。物流业确定纳入增值税范围后,这些问题都将会得以解决。当然,接下来最关键的则是增值税的税率问题。我们认为,政府出于发展物流业的需要,税率肯定不会定得很高,届时物流业的整体税负水平应当会较目前低上一个层次。但正如我们之前所分析的那样,由于整个“十二五”是一个加税的时代,以及营业税改增值税涉及中央和地方利益的调整,物流业的税负下降幅度或许不会太大。
其次是降低过路费。我们熟知的数字是,全世界收费公路14万公里,其中有10万公里在中国,占全世界70%。而更重要的,是国内的收费公路标准过高,从而导致了在物流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中,过路费占据了其中三成左右。降低偏高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对于在短时间内减轻物流企业负担将会有非常明显的效果。不过,收费标准的降低却是以忍受更长时间的收费来实现的。交通运输部此前不久曾透露,“下一步降低公路收费标准,将采用延长收费时间来实现。”如果以更长的时间来看,这种以时间换空间的做法与没降收费没有任何区别。
第三,为物流企业融资创造便利条件、并降低融资成本。物流业是一个投入大、回报期长的行业。网点的建设、车辆的购置、信息系统的引入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而与此相对比的则是,国内的物流企业绝大多数都是中小型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早已让其“焦头烂额”。对物流企业来说,能够更容易地得到低成本的融资将会是他们听到的最好消息之一。此外,让更多物流企业享受到高新技术企业政策优惠也是实实在在的好处。
此外,我们还认为,这些细化政策出台以后,不仅物流企业负担会减轻,而且物流行业也将会因此发生巨大的变化。虽然这些政策会有利于整个物流行业的发展,但那些大型物流企业以及地方的龙头物流企业获益会更大。毕竟国内物流业的准入门槛很低,竞争极为激烈,物流企业负担的减轻并不意味着所有的物流企业今后的日子都会好过。而那些能从政策中获得更大好处的大型物流企业或地方龙头物流企业,与其他物流企业相比将会有更大的优势,行业的整合也将会因此加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