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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环境保护日益获得重视的时候,作为碳排放大户的交通运输行业显然是关注的焦点之一。2011年全国民航工作会议透露,国务院已批准民航发展基金使用范围扩大至鼓励和支持民航企事业单位开展节能减排。预计国家财政每年将安排民航发展基金和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约十几亿元,为推动民航产业绿色发展提供重要的资金保障。根据有关规定,民航局会同财政部研究起草了《民航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讨论稿)提交本次工作会讨论。《办法》(讨论稿)规定,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将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择优引导、公开透明的原则,专款用于支持民航节能减排基础性、战略性研究项目,行业节能减排管理体系建设项目,节能减排新技术应用、推广以及固定资产更新改造项目及合同能源管理(EMC)项目等。对于基础性、战略性项目,将全额补贴。节能减排新技术应用、推广以及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类项目,将按照项目投资额的一定比例补贴,具体包括购置、改造与节能减排有关的机上和地面设备,如目前正在大力推广的机场“桥载电源和地面空调设备替代APU运行改造”项目;研发、升级航空公司飞行运控系统;改造航站楼照明(如LED节能灯改造)和空调系统;建设机场污水、垃圾处理系统,以及各项空管先进技术等。其中,合同能源管理是目前国家鼓励和提倡的一种基于市场的全新节能机制。这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适用于民航机场候机楼等大型公共建筑,为在行业中推广这一新型节能方式,也将其列入补贴范围。 |